□ 河北法制报记者 田宪忠
通讯员 王晓羽
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时,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杨晓阁主动与所在小区居委会联系,成为一名身穿红马甲的志愿者。疫情形势平稳后,她又第一时间赶到单位投入案件办理中,吃住在单位。4月2日,她圆满调解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王某在被告某房产公司购买一套住房,双方商谈期间,原告明确向被告销售人员表示,其购房要求之一是坚决不买槽钢层楼房。经被告确认,原告所购买楼房的槽钢层系7层和13层,于是,原告选购了该栋楼的9层,后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原告以抵押贷款的方式支付购房款,即支付购房首付款587258元,向银行按揭贷款58万元。此后,原告无意间看到被告销售人员微信朋友圈发布的楼房工程进度播报得知,其所购楼房的槽钢层恰恰是其购买的9层。原告立即找到被告销售人员询问,证实上述情况属实。双方经多次协商无果,原告将被告某房产公司诉至法院,并提出解除与被告签订的上述合同,解除与第三人之间签订的抵押贷款合同,被告向其返还购房款等诉求,并将上述贷款银行列为该案第三人。
由于案件涉及房屋业主、房产公司和银行三方利益,直接下判决可能无法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维护案件各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杨晓阁多次联系当事人进行调解,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做被告某房产公司负责人的思想工作,从法理角度告知其做法确系违约行为,另一方面本着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且不影响企业信誉、公司发展等角度,引导企业进一步增强诚信意识。与此同时,杨晓阁也几次安抚原告情绪,表达了对他履行合同中遇到问题的理解。在杨晓阁的多方劝导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态度均有所缓和并愿意做出退让。可还未等杨晓阁开展下一步调解工作,就赶上了疫情,调解工作不得不中止。
3月中下旬,廊坊疫情形势严峻,杨晓阁全身心投入到抗疫战斗中。在此期间,原告王某多次向杨晓阁表达他的难处:疫情期间本就没有收入,还要为了所购房屋每月按时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实在难以承受,想尽快结案。杨晓阁对当事人的处境表示非常理解,她在每天忙完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后,为王某这起案件专门建立了一个微信调解工作群,将案件各方当事人拉至群内,不定期地做各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当事人在群内本着解决问题的心态,也都积极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想法。
随着疫情形势逐渐平稳,杨晓阁与所在社区和单位沟通,带上行装来到单位。她第一时间与案件当事人取得联系,在此前调解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被告思想工作。4月2日,被告终于同意与原告调解解决,并同意解除与原告之间签订的购房系列合同。杨晓阁总结各方当事人意见后作出调解方案,原、被告及第三人均表示同意。杨晓阁趁热打铁,于调解当日制作完成民事调解书,当日22时通过电子送达方式送达给各方当事人,完成了法律文书的送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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