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21日
第05版:法治河北周刊

减收仲裁费、预交费困难可分期、开通绿色通道服务重点民生行业……

廊坊仲裁委推出举措服务复工复产企业

河北法制报讯 (阮茗)近日,廊坊仲裁委员会推出多项工作举措,强化仲裁服务供给,减低仲裁费用,服务市场主体纾解经营困境,促进企业复工复产。

根据工作安排,廊坊仲裁委员会推出此次措施适用期间为 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10月31日。该委员会自4月12日起恢复现场办公,新立案件仲裁费用减收10%。同时,推荐当事方选择网上立案系统立案、提交材料、缴纳费用。根据相关规定,工作人员会及时和案件各方联系,在办案件选择线上方式进行仲裁的,仲裁费用减收20%,减收部分在案件结束时相应退回。

同时,廊坊仲裁委员会为保险、贷款、防疫、医疗、物流、服务等重点民生行业开通绿色通道。根据立案数量按规定的批量案件收费,仲裁费用可相应减收15%至50%。积极与相关部门、组织做好“调仲对接”,进一步为中小微、外资、高新技术等市场主体,以及更多有需求的领域建立绿色通道。

据介绍,对立案后当事方进行调解、和解的,仲裁费用予以减收,减收费用退回当事方。在仲裁庭组成前达成和解并撤案的,机构费用减收50%,全部仲裁员报酬退回;在仲裁庭组成后,首次开庭前和解、调解并撤案的,机构费用减收30%,仲裁员报酬按照实际完成工作减收60%至80%,当事方请求仲裁庭依据和解或调解协议出具裁决书或调解书的,分别减收机构费用的20%及仲裁员报酬的40%;在仲裁庭开庭后经仲裁庭调解撤案的,分别减收机构费用的10%及仲裁员报酬的20%,当事方请求仲裁庭依据和解或调解协议出具裁决书或调解书的,减收仲裁员报酬的10%。

当事方选择“快速程序”可实现15日内结案。依据《廊坊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适用快速程序的案件,可以实现在仲裁庭组成后15个工作日内结案。对于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的案件,当事方共同选择适用快速程序的,仲裁费用相应减收。

对当事方立案预交费用有困难的,廊坊仲裁委提出,可申请分期缴纳。当事方立案预交费用有困难的,可以依据《廊坊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提出缓交申请,仲裁费用按《廊坊仲裁委员会仲裁费用指引》规定分期缴纳。

同时,廊坊仲裁委员倡议全体仲裁员发挥专业所长,针对市场主体在疫情防控期间和疫情后突发的法律问题分析研判,提前谋划,主动为各行各业防范法律风险提供专业意见,高效推进案件审理工作,实行速调、速审、速结,以实际行动担当社会责任,为有序复工复产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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