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白秋媚)5月1日起,《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开始实施,针对企事业单位场所固定,工作人员多,电动自行车数量集中的特点,保定市公安交警开通了“企事业单位电动自行车上牌预收集通道”。
为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便民利企举措,方便企事业单位员工就近、快捷完成登记上牌,保定公安交警日前组织成立了10个“流动登记服务队”,为主城区各企事业单位职工提供上门服务。同时公安交警依托“智慧车管服务”微信小程序,开通了“企事业单位电动自行车上牌预收集通道”。
保定市主城区各企事业单位可以通过该通道,提供单位所需上牌电动自行车数量及相关说明,待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正式开始后,公安交警将第一时间与相关单位取得联系,为其提供“量身定制”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服务。
据了解,保定市计划于4月底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自登记上牌开始至10月31日17时30分是集中登记上牌期限。集中登记上牌结束后,对电动自行车登记进行常态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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