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王增辉)近日,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检察院对在押犯罪嫌疑人马某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后,依法对其变更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助其重归社会,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22 岁的马某是一起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因交友不慎,帮助朋友胡某通过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将借来的车辆抵押给他人,骗得钱款3万元,马某将所骗钱款全部交由胡某赌博使用,未从中获利。公安机关在锁定马某的身份信息后,将其抓获归案,马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所为。案发后,马某的家属主动退赔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对方谅解。
在审查起诉期间,办案检察官了解到马某系单亲家庭,且其母亲患有慢性疾病,需要马某的照顾,考虑到本案事实已查实,证据材料已固定,检察机关便依马某母亲的申请依法对马某开展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在向被害人核实了双方刑事和解的真实性和自愿性后,检察人员综合评估认为,马某已无社会危险性,该院依法对马某变更为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为提升此次羁押必要性的审查效果,办案检察官要求马某的母亲履行帮教责任,促使马某更好重归社会。
马某被取保后,办案检察人员通过与其母亲电话联系了解马某的生活状况,得知马某在取保后已经找了一份工作,开始务工补贴家用,他们的家庭生活已回归正常状态。之后,检察人员鼓励马某的母亲加强沟通交流、教育引导,增进母子感情,使马某走好今后的人生路。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