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张競巍 张志雪)近日,由涿州市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办理的一起由运输人员牵出的假冒注册商标案终于告一段落,成功实现对制假、包装、运输假冒伪劣产品犯罪活动的打击。
2021年9月,涿州市检察院接到涿州市公安局报请审查逮捕的鲍某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办理案件的检察官通过审阅案卷、审查相关证据,再结合多年来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经验,发现该案犯罪嫌疑人鲍某某仅为假冒牛栏山白酒的运输人员之一。“那么从事制假、售假的人员呢?如果白酒的制作与销售行为不能得到有力打击,其危害仍难以杜绝。”考虑到这里,承办检察官及时同公安机关办案人联系,密切关注该案的侦查进展情况。
为有效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犯罪,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第一时间依法提前介入,对公安机关下一步的侦查工作指明具体方向,提出侦查建议,督促公安机关加紧追查相关犯罪情况,尤其是要加大力度追捕制假售假人员。在审查逮捕环节结束时,为进一步补强证据,办案检察官列出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引导侦查机关从假酒的制作情况、送货接货时的监控录像、鲍某某的手机聊天记录等5个重点补充侦查方向开展取证,继续深挖假冒牛栏山白酒背后的犯罪行为和犯罪人员。
公安机关根据检察院提出的侦查方向和建议,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假冒牛栏山白酒的生产车间,果断出击,一举抓获了杨某、刘某某、庞某某等人在内的10名工人。数日后,主要犯罪嫌疑人邢某到涿州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通过调查取证,基本查明了自2021年3月以来,邢某伙同他人雇用工人未经授权,在保定市徐水区租用厂房设立生产、仓储窝点,采购灌装机、包装机等生产加工设备,生产灌装牛栏山以及红星二锅头白酒,由鲍某某负责运输。公安机关在生产现场扣押了犯罪嫌疑人生产的牛栏山白酒7000余箱、红星二锅头白酒2000余瓶,瓶盖、商标等包装材料10万余件。经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鉴定,现场扣押的白酒等物品均为假冒产品,价值200余万元。
日前,涿州市检察院已将杨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起诉至涿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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