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梁珊 王嘉萌)近日,武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切实维护了当事人权益,被害人送来一面锦旗,向法院表达了真诚谢意。
去年8月,张某无证驾驶已报废三轮汽车,行至武强县某村与贾某的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贾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贾某无责任。后经鉴定,贾某伤情为重伤二级。张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诉机关诉至法院。贾某亦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近30万元。
受理案件后,法庭了解到被害人为低保户,家庭经济十分困难。被害人家属每次来到法院,眼中总是噙满泪花,“看病把钱花光了,还欠了很多外债,现在生活忒困难……”承办法官为化解双方矛盾,让被害人尽快得到赔偿,决定就案件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
承办法官法理情理相结合,对当事人的经济条件和心理状态进行分析研判,积极寻找双方调解契合点,一方面充分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从刑事、民事两方面相关法律规定对被告人进行释法明理,从积极赔偿的后果等方面对张某进行耐心引导;另一方面对贾某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计算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总额,引导贾某形成合理心理预期,规范索赔行为。在法官的多番努力下,张某向贾某真诚道歉,并交付赔偿款20余万元,同时张某亦得到被害人谅解。法院依法对张某从轻判决,该案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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