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孙景琛)2021年以来,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立足审判主业,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便民利民举措,积极服务乡村振兴。近日,该院荣获2021年衡水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优秀团队荣誉称号,“常态化集中执行”项目荣获2021年衡水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荣誉称号,干警刘迎坤、郑哲分别荣获“服务标兵”荣誉称号。
秉持人民至上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助力乡村振兴。2021年,桃城区法院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地纠纷等案件75件,严厉打击销售伪劣农资犯罪等行为,依法严惩破坏乡村生态犯罪行为,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定期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共计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76万元,惠及当事人62人。
开展普法宣传,切实把知识和服务送到老百姓身边,助力和谐乡村建设。该院持续开展“百场活动基层行”,送法进乡村、校园、社区、工地等普法宣传活动30余次,通过送法下乡主动深入田间地头、乡村大集,为村民发放民法典法律知识手册5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400余人次,现场解决矛盾纠纷30余件。发挥基层法庭能动司法作用,助力乡村诉源治理,打造“群众身边天平红”党建品牌,定期到辖区镇政府和街道办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积极服务基层群众。
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健全多元解纷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该院推出立案工作十项便民措施,让群众零距离感受“最多跑一次”的诉讼服务;“码上通”反馈157次、“冀时调”音视频调解2881件、网上开庭2041件、网上质证5013件,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指尖诉讼、掌上办案”的快捷和便利。
开展司法救助,慰问困难群众,助力脱贫攻坚。法院聚焦因案致贫当事人的生存困难等问题,扎实开展特困群众帮扶救助活动,累计为6名当事人争取25.8万元救助资金。
坚持司法为民,出台政策措施,完善为民服务活动长效机制。该院出台实施细则,推进人身安全保护令适用,出台《关于规范强制迁出房屋、退出土地执行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为群众提供导诉陪访服务指导意见》,在赵圈镇73个行政村确定了执行联络员,形成常态化案件联络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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