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怀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幼儿园和小学周边商店进行检查,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在校师生食品安全。
此次行动以校外的超市、小卖部为主,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是否向学生售卖烟酒、是否售卖“三高”食品、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并对食品的外包装合格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查。经过排查,发现仍有部分商店销售“五毛”食品等垃圾食品的现象,还有个别商铺在售卖“三无”“水晶泥”类产品。执法人员现场对查获产品进行扣押,并对店主批评教育。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察官当场责令经营者进行整改,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自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据悉,怀安检察院将继续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排查食品安全及疫情防控隐患,为校园师生“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
降帅 闫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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