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27日
第04版:民生

案卷里翻出“天价”手机号

□ 通讯员 蔡亮

河北法制报记者 陈兆扬

“公正执法、公道人心”,4月21日,申请执行人崔某和王某夫妇再次来到黄骅市人民法院中捷人民法庭,将上书这8个大字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闫浩的手中。崔某眼含热泪,紧紧握着闫浩的手说:“我们真的是不知如何才能表达对你的感激,想来想去还是制作了这面锦旗。请你一定得收下!”

崔某是一起借款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2013年,崔某与王某夫妇在当地经营海鲜批发生意,生意一直不错。当年11月份,同是做生意的被告李某因经营周转资金困难,找到崔某提出借款30万元。当时,李某许以崔某高利,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3年。可借款到期后,李某并未按期还款,只是按期支付了借款利息。2017年1月,双方经协商,续签了借款协议,约定借期延期一年,并约定了利息及违约金。然而,当借款再次到期后,李某仍未按约定还款。对此,崔某多次找到李某催要,但李某却总以各种理由推脱。2019年年初,崔某的生意出现了状况,当他再次向李某催要欠款时,依然遭到李某拒绝。崔某无奈,只得一纸诉状将李某起诉至黄骅法院。黄骅法院经审理,依法支持了崔某的诉讼请求。

但是,判决生效后,李某仍不履行给付义务。鉴于此,崔某于2019年8月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李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闫浩接手了这起案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闫浩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李某的财产情况进行了查询,但结果却令人失望,李某的银行账户仅有少量存款且均被法院其他案件冻结。随之,闫浩又对李某的涉案情况进行了查询,发现其涉案众多,且案件均是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说明李某名下暂时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由于未能查询到李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崔某也无法提供其他财产线索,加之李某当下已失去联系,闫浩只得将李某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然后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案件虽暂时结案,但执行工作却始终不停歇。只要一有时间,闫浩就会拿出案卷来翻一翻,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多方查询李某的下落及财产。这期间,由于缺乏资金周转,加之疫情影响,崔某经营的生意赔了不少钱,还欠下了不少债。生意的失败加上生活的不如意,让崔某的心理受到了刺激,情绪极不稳定,需要靠药物维持,崔某只得将案子委托给妻子王某代理。

一个本来好好的家,就因为钱要不回来成了现在这个样子,王某的心里更是焦急万分,她不止一次地来法庭找闫浩诉说。闫浩深深地理解当事人的心情,他更坚定信念不放弃任何一条可能的线索。

功夫不负有心人。2021年12月,李某作为原告在黄骅法院起诉了一起案件。闫浩得知情况后,立即赶到法院,认真查阅了其卷宗,发现李某预留的手机号码尾号为6个“7”,这个手机号码立即引起了闫浩的注意。闫浩迅速赶到电信营业厅,查询到号码的登记机主果然是李某,随即便将手机号控制住。

今年3月份,黄骅法院对李某尾号为6个“7”的电话号码进行了网络拍卖,不成想,这个手机号码竟然拍出了“天价”——以46.132万元成交。

拿到钱后的崔某和王某夫妇一起来到闫浩的办公室,一见到闫浩,王某就激动地说:“闫法官,真是千言万语也道不完对你的感谢。你看,你把这钱给要回来了,我家这口子(指丈夫)的情绪立马好起来了,你这是救了我们一家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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