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孙杨)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区域实际,从建立联席会、信息共享、日常巡查监管等制度机制入手,适时联合多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织密互联、互动、互惠的水生态环境保护网,有效打击水生态违法行为,切实促进水生态修复,为守护冀州碧水清波贡献检察力量。
据悉,省检察院部署开展水资源、水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后,冀州区检察院按照要求,通过建立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全方位专项监督等,找准发力点,加强与行政部门联动配合,不断推进区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取得新成效。
该院与区河长制办公室召开联席会,共同制定了实施方案,就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进行了任务细化。在此基础上,又制定了乡村河湖长履职尽责月考评实施办法和河湖长制月考评督察方案等,全面落实行政机关河湖治理主体责任、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责任,各司其职、同向发力,形成协作配合体系,为河湖秩序维护、治理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
该院深入推进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对内汇聚业务部门力量,积极开展河湖水系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对外加强与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协作配合,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运用,就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联动执法、重大案件协商等工作达成共识,共同加大对河湖水资源、水生态保护监督管理力度。
为常态化保护衡水湖水系,该院联合区生态环境部门对衡水湖水质进行采样监测,密切跟踪水质变化情况,为改善水环境质量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支撑。同时,主动联合区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组成考核巡查小组,集中时间和人员,深入全区10个乡镇,实地走访、随机抽查,就河湖四乱、水污染等问题,进行全面巡查督察,对发现的问题梳理汇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情况,督促整改落实。近日,联合督导组在开展农村黑臭水体联合检查中,该院结合发现的问题,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9份,督促其及时整改,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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