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27日
第06版:检方播报

临城县检察院与县法院建立动态信息共享机制

推动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提质增效

河北法制报讯 (郝志红 刘林静)“这是本月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刑裁判、立案和执行情况统计表,请互相核对……”自临城县检察院与县法院建立财产刑移送立案执行动态信息共享机制以来,每到月底,都有专门人员对办理的财产刑案件逐案、逐人、逐额双向核对,做到情况清、底数明,有力增强检察监督的针对性、时效性。

财产刑执行具有范围广、数量多、难度大的特点。近年来,临城县检察院在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中,从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入手,主动延伸工作触角,深入拓展监督领域,坚持监督到位不缺位、配合有序不越位的原则,多举措抓好刑事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助力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收到涉及财产刑的刑事裁判,我们会及时抄送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备案审查。”临城县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该院建立健全内部一体化检察协作机制,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刑事检察和案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形成全院“一盘棋”格局。刑事检察、案管部门在收到涉及财产刑执行案件的裁判后,录入信息系统的同时第一时间移送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建档、监督,通过线上数据筛查和线下档案核查相结合,确保财产刑裁判100%纳入检察监督范畴。

该院坚持全面监督、重点监督和个案监督相结合,采取核查大数据平台、实地走访了解、现场调查核实等方式,每季度开展一次“清仓见底”的全面监督,突出立案、执行活动、变更执行、终结执行、上缴处置等“五个关键环节”,尤其是对涉黑涉恶、职务犯罪、金融犯罪、生态环境领域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等五类案件进行重点清理审查和跟踪监督。对履职中发现的财产刑执行不到位、不规范问题及线索,按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的模式,及时研判,快立快办、快督快执,确保发现一起、监督一起、执行一起。

针对少数服刑人员存在的“打了不罚”“罚了不打”的错误认识,该院还注重开展针对性宣传,结合社区矫正监督和驻所检察,向社区矫正对象和留所服刑人员中判处财产刑人员进行普法宣传和释法说理,厘清政策和法律后果,教育规劝其主动履行财产刑,并防范其隐匿、转移、变卖可供执行财产,以宣传教育促进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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