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27日
第07版:检务观察

高阳县检察院开展上门听证

把矛盾化解在群众“家门口”

河北法制报讯 (王仲良 姚素玲)“上门听证的方式非常接地气,不仅最大化便利了当事人,而且将法律送到老百姓身边。”近日,高阳县人民检察院在某村村委会,就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参加听证会的市级人民监督员代表李占杰感受深刻。

高阳县村民刘某因停车问题与同村村民赵某发生争吵并打斗,致赵某轻伤二级。高阳县检察院受理此案后,考虑双方当事人系同村村民,在自愿协商基础上已达成民事赔偿协议且履行完毕,犯罪嫌疑人刘某已取得被害人赵某谅解,且是初犯,自愿认罪认罚。检察院综合考虑后拟对犯罪嫌疑人刘某作不起诉处理。

为进一步听取意见建议,发挥警示教育作用,高阳县检察院在刘某所在村村委会举行听证会,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安民警及刘某所在村村干部和部分村民参加。

“远亲不如近邻,同村村民更应该互相包容理解、和睦相处,一言不合做出伤害他人的行为,不仅破坏了乡邻的感情,还将受到法律制裁,在座的各位都要引以为戒!”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语重心长地释法说理,详细介绍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案件基本情况,重点解读了法律规定,充分阐述了作拟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征求听证员和现场群众的意见,并就此案对在场人员进行普法宣传,警示大家遇事不要冲动,时刻牢记“以和为贵”。

在场人员一致同意对犯罪嫌疑人刘某作不起诉处理,并为高阳县检察院上门听证、开展普法宣传的办案方式点赞。

“通过这次听证会,修复了我们两家的关系,更让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以后我一定牢记检察官的话,做一名守法公民,为维护村里的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拟不起诉人刘某表示。

“此次上门听证是高阳县检察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践行检察为民的重要举措。”办案检察官介绍,下一步,该院将健全完善上门听证常态化办案机制,坚持“应听证尽听证”的原则,用心解民忧,用情化民愁,让司法公正“看得见”“听得到”,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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