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刘景宽: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承德热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2022)冀0821民初1233号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九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上谷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承德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赵艳娟、崔建江、河北佳上食品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黄美娟与赵艳娟、崔建江、河北佳上食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2017)冀0108民初1482号民事判决书已立案执行,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8)冀0108执431号执行通知书、(2018)冀0108执431号报告财产令、(2018)冀0108执431号执行裁定书、(2018)冀0108执43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及(2018)冀0108执431号之三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曹龙: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诉被告曹龙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等。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杨向民:
本院受理河北振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02民初134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吕强: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振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帅: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振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李成: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振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靳少康不慎将工作证丢失,警号为011184,特此声明。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