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28日
第04版:民生

法官善意执行有温度 被执行人主动腾房化纠纷

河北法制报讯 (朱婧伟)“前几天我们已经开始搬离,不需要法院强制执行腾房。”4月18日,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李健康一行来到被执行人王某租赁的商铺时,被执行人平静地说。

原告杨某与被告王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裕华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将租赁的商铺恢复原状并支付违约金。判决生效后,被告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李健康第一时间冻结了王某的银行账户,并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但王某置若罔闻,不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在此期间,李健康多次为双方主持调解,但双方因违约金等问题分歧较大,王某以各种理由拒绝腾空商铺。

了解到案件症结后,李健康一方面努力促成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自愿达成搬离期限,一方面,希望杨某给足被执行人时间,将货物处理完毕并搬离商铺,超期不搬离再由法院强制执行;另一方面多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给王某及其家属做思想工作,并向其释明拒不搬离的法律后果。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腾房公告限定之日,李健康团队前往执行现场查看时,看到王某正在将剩余的物品全部搬离。这才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法院执行工作不易,每一个看似简单的执行案件背后都是法官一次又一次的辛勤付出。该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从最初的抗拒执行到最终主动搬离房屋,仅用了一周时间。案件执结后,杨某打来电话对执行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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