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冉冰洁)为避免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蠡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持续强化和规范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极大地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蠡县法院强化制度完善,制定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办法、权利义务、培训要求、日常管理等内容,保证选任科学合法,夯实人民陪审根基。该院采取岗前培训与定期培训相结合、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相辅助的方式,对人民陪审员进行综合业务培训,重在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使他们掌握法律知识,熟知法律程序,规范司法礼仪,提升法律素养,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能力。
在人员选任上,该院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精”的标准,拓宽人民陪审员的人员范围,吸纳“百家”。目前,该院已选任81名人民陪审员,除有经验丰富、了解民情的基层群众外,还有来自企业、医院、政府机关在专业和技术领域突出的群众进入人民陪审员队伍,具有广泛代表性。同时,该院制定专门考核规范,由专人进行考核管理,为后期选任提供依据,不断提升和完善人民陪审工作。
为促使人民陪审工作深入人心,该院加强司法宣传,借助“两微一端”等平台对人民陪审员选任、陪审等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定期向人民陪审员推送司法审判相关报道,不断完善和改进陪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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