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常贵民)近日,阜平县人民法院通过“12368”诉讼服务平台,成功线上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便利当事人的同时,提高了诉讼效率。
被告人马某于2017年5月向朋友李某借款1万元,约定三个月后归还,后未能如期还款,二人补签了书面借款协议。到期后,马某由于生活困难一直未予偿还,后李某多次向马某催要借款无果,遂于今年4月18日将其诉至阜平法院。
考虑到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一方当事人又在外地,为尽快解决纠纷,该院承办法官决定先通过“12368”诉讼服务平台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调解,经多次沟通并就案件事实及法律关系进行分析,双方达成初步调解意向。随后承办法官进行线上调解,最终二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马某当即转账,法官通过邮寄送达方式让双方当事人签订了调解协议,整个诉讼过程仅用时两天。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阜平法院整合多元解纷力量,综合运用“线上+线下”调解方式,对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清晰、案情较为简单的案件,优先运用“12368”诉讼服务平台解决纠纷,避免特殊时期导致案件被迫延期,让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享受到高质量司法服务。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