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王智勇 通讯员 张学存 董庆章)“你们帮助我解决困难,还给我免除公证费用,真不知道怎么感谢你们才好!”4月22日,平乡县司法局对窦老太进行工作满意度回访时,老人激动地说。
家住平乡县田付村镇某村的窦老太丈夫因车祸死亡,需到平乡县公证处办理死者继承权公证和死者法定继承人对肇事方行为谅解声明书。窦老太因患糖尿病双目失明,卧床不能行走,儿子外出打工,无法办理公证事项。平乡县公证处人员获悉这一情况后,非常同情老人的遭遇,了解到老人是村里的贫困户,当即就为老人申请了法律援助,免除其全部公证费用。为免去老人及其家人的奔波之苦,公证处人员还决定由窦老太女儿代替她按程序把所有的表、书、笔录填好,然后公证员驱车到窦老太家一一读给她听,经其同意后签字、按手印办理公证事项。
公证员不厌其烦地与村委会及交通事故当事人对接,为窦老太审查、核实、确认公证材料。从受理、告知、询问到制证,公证人员往返多次,调查询问当事人10余人,终于妥善为老人办结了所有公证手续,并派人专程把公证书送到家中,为老人解决了难题。
这是平乡县公证处服务困难群众的一个缩影。据统计,去年以来,平乡县公证处共办理公证546件,采取预约办证方式办理公证130件,为160名当事人提供延时服务,上门服务达130次,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提供公证法律援助118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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