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05日
第08版:平安·故事

田间地头解纠纷

□ 讲述:承德县人民法院头沟法庭四级法官助理 赵柳欣

整理:河北法制报记者 王絮冬

“赵法官,咱们那天处理的那两起纠纷,大伙儿都说好!他们还说有时间去感谢你们呢。”承德县两家满族乡司法所所长牟广维在电话里笑着对我说。

4月27日9时,我和庭长姜银,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会合后,一同前往庞家沟村,准备去调解两起纠纷。当我们开车找到当事人崔某时,他正在山沟里种地。当问及这起纠纷时,崔某激动地说:“我种水果的地是和村里签合同租的地。平时,我得经常开农用车从山道出去卖水果。去年,崔某某在我进出山路的路旁开垦了一块耕地种玉米。谁知道,后来他总拦我的车,不让我过,说我的车轧坏了他种的地。”

村主任皱着眉告诉我,双方当事人都六十多岁了,还是亲戚,两人因此事多次发生冲突,愈演愈烈,这回是怕他们一冲动,再发生肢体冲突,所以才赶紧上报给司法所,让我们来到当面给调和。

我看着眼前的两位老人,先从情理法等角度分别向他们讲解沟通,再安抚他们的情绪。最后,当看到双方脸上都出现一丝缓和之时,我笑着说:“你们两家都是亲戚,就因为这点儿事儿闹成这样,以后村里人怎么看你们老崔家?以后你们两家的小辈们还得互相走动、互相帮助呢,你们让孩子们怎么办?都这么大年纪了,多享享福,少操点心多好啊!”说完,拉着两位老人的手,让他们好好地握个手,这个事情就算过去了。随即,崔某和崔某某都笑着表示以后不会再冲动行事了。

中午草草吃了口饭,我们下午就立刻赶到了庞家沟村六组,去解决另一起邻里纠纷。在车上,牟广维叹了口气和我们说:“前段时间,龚某开车从王某某家门前经过时,车轮轧碎了王某某门前的水泥坡,龚某就说赔王某某100元钱,可王某某拒绝了,坚持让龚某恢复原状,但是龚某只想赔钱拒绝修复。虽说这事不是多严重,但是我也是跑了好多次了,还是没结果。这是真没办法了,才让你们过来的啊!”

我们到王某某家门前看完现场之后,邀请村干部和我们一起进行了调解。当时,王某某的情绪还是非常激动不听劝解,后来我们和村干部商量,先委托村干部对王某某进行劝导,最好先在村内解决。

后来,我从法官的角度告诉王某某:“立案之后的判决结果也不一定是你想的那样,再者说,一方面咱们得考虑诉讼成本,另外也是为了咱们邻里之间的和睦啊。”我给出的意见,让双方现场协商,就地解决了此事。旁边的群众见此都说:这回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并纷纷表示以后一定要维护好邻里关系,遇事多商量。

我看着老百姓,心里想着,真的只有深入田间地头,深入到他们身边,才能更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才能想尽办法更好地解决群众的难题,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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