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郑伟 通讯员 秦叶)记者近日从安新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自今年2月底该院与县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以来,该县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和文件精神,通过明确办公室职能定位、建立沟通机制、同堂学习等多种方式,积极推进办公室实体化、实战化运行,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为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上运行,在办公室成立的同时,安新县检察院和县公安局即联合会签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工作原则与人员配置,细化工作职责与工作方式,以建章立制为引领,提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的实效性、长效性。
工作中,安新县检察院注重将关口前移,监督力求精准化。办公室设立以来,始终坚持“参与不干预、引导不主导、监督不缺位、配合不越位”的原则,实施提前掌握发案信息、提前介入办案现场、提出介入意见、案件化办理的“三提一化”工作举措,使提前介入工作更加精准、更具实效。目前,常驻检察官已应邀及主动提前介入3起刑事案件,经前期扎实工作,对嫌疑人依法从严从快批捕。
安新县检察院以案件评查为抓手,开展“挂案清理”专项活动,逐案分析“挂案”成因,对症下药、集中攻坚、精准清理,目前已监督撤案3件;以“严格化、精细化、规范化”办案为切入点,全面规范公安执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
安新县检察院和公安局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共同研讨解决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公、检双方的协作配合与衔接。同时,组织同堂培训,共同提升业务水平。
目前,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已经在安新县检警“侦捕诉”衔接中发挥出重要作用。据统计,自该办公室成立至今,安新县检察院受理逮捕人数同比下降32%,认罪认罚适用率同比上升5.82%,诉前羁押率同比下降11.82%,无捕后轻缓刑、免于刑事处罚案件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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