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下午,沧州市渤海新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新区应急管理局,到2021年南大港东兴工业区“5·31火灾事故”发生地进行调研督导。检察官向应急管理部门、东兴工业区管委会、部分园区企业代表传达了“八号检察建议”的主要内容,并就如何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图为检察官在园区实地调研。 刘鹏 刘敬文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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