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王絮冬 通讯员 宋健)5月4日11时许,高速交警平泉大队指挥中心视频巡查中发现,一辆摩托车从长深高速公路长春方向驶入平泉收费站,车上还载着一名女性乘客。执勤民警立即将摩托车拦下,进行检查。
经询问,摩托车驾驶员刘某趁着休假打算带着女友在高速公路上兜风,没想到被交警拦下。民警了解情况后,向刘某讲解了骑摩托车载人不能上高速公路的相关规定和骑摩托车载人上高速公路的危害性,并指引其正确的行车路线。
在执勤人员的劝导下,驾驶员刘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承诺不再骑摩托车载人上高速公路行驶。随后,根据相关规定,民警对刘某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
摩托车自身轻,在速度很快的情况下,较大的风阻易使其失去控制,存在很大风险。再者,摩托车载人超过额定人数时,导致刹车性能减弱,转向时重心不稳,遇事采取紧急措施容易失控摔倒,对驾乘人员造成的伤害相应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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