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王瑶)看到高速路上车辆较少,驾驶员竟不顾交通法规,行驶时速高达187公里,超速55%。5月1日,高速交警高碑店大队依法对这个驾驶员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5月1日10时许,高速交警高碑店大队指挥中心系统发出报警,显示在京雄高速雄安方向,有一辆小型轿车严重超速,行驶时速高达187公里,超速55%。
接警后,民警立即出警,在雄安收费站成功将该车辆拦截。在民警询问过程中,驾驶员百般抵赖,称自己并没有超速行驶。民警将驾驶员带至违法处理室,调出路面视频和抓拍照片给他看。在铁证面前,该驾驶员终于承认了自己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
这名驾驶员称,当时路面车辆很少,于是便抱着侥幸心理,一直没松油门。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其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
车辆超速行驶时,驾驶人无法正确感知车内和车外的环境变化,对速度的判断能力下降,同时还会增加驾驶人疲劳程度,反应能力下降,使驾驶人的思维判断失误。另外,超速行驶还会影响车辆的操作稳定性,使汽车的制动距离增长,影响车辆的安全性能。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请勿超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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