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通讯员 孙华静 记者 陈兆扬)建立工作“飘红”制度、实行“红”“黑”档案制度、健全公文流转规定、完善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制度,这是沧州市委政法委在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中所采取的有力措施。今年2月份以来,沧州市委政法委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以作风建设做突破,以制度建设抓规范,为高质高效推进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为杜绝“等、拖、靠”思想,沧州市委政法委制定实行《市委政法委机关“飘红”制度》。该制度要求机关每个科室提前谋划下月工作,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领导交办事项”“年度常规工作”“自主谋划”等类型分别确定完成标准,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形成清单、挂图作战。每周定期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对已完成的工作在清单中“标红”,对未完成的工作进行重点提示督办,在机关通报结果,并将“飘红”情况作为机关人员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与此同时,沧州市委政法委制定实行《市委政法委机关党员干部“红”“黑”档案制度》,规定每周对得到上级机关、领导表扬肯定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党员干部记入“红”档案,对受上级机关、领导通报批评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党员干部记入“黑”档案,并按照中央、省、市、机关四个档次,计算不同分值。每季度对干部“红”“黑”档案及得分情况进行通报,每年度综合分值进行排名,并将排名情况作为干部提拔使用、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红”“黑”档案制度实行以来,已有4个科室、13名干部被记入“红”档案。
在此基础上,沧州市委政法委完善了《机关公文流转规定》,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对收文、登记、拟办意见、传阅和落实反馈等环节形成全流程、闭环式管理,并强化保密管理、跟踪督办。特别是对省委政法委交办事项、市领导批办要求,逐个形成工作台账、明确办结时间,由机关主要负责同志直接协调盯办,坚持日常督促和定期“回头看”相结合,有力推动各项工作精准落地、高效落实。
沧州市委政法委还借势深化“两转两促三思考”活动,进一步完善政法系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机制。通过网络监测和违纪违法月汇总、季分析,及时梳理研判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综合和专项、明查和暗访、实地检查和网络巡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精准查纠政法干警纪律作风问题。全市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市委政法委结合工作实际,先后组织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巡查2次,有力推动了警用装备标识、警容风纪、群众接待等问题立查立改、全面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