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尚义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涉小微企业执行案件,成功帮助小微企业收回欠款5万元。
原来,被告张某在原告尚义县某公司赊购滴灌产品共计欠款53250元一直未偿还。原告多次索要无果后,诉至尚义法院。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后,约定张某分两次给付完毕,并约定李某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但被告未履行法定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7次寻找被执行人张某和李某,当面告知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并多次与被执行人所在乡镇领导沟通,查控其财产线索并与乡镇干部做被执行人的工作,促使其履行了还款义务。
席娟 程凤宁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