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楚金星、单春彦:
本院受理二审上诉人赵保森与二审被上诉人马东英、一审第三人杨之金、楚金星、单春彦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5民再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裁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撤销本院(2018)冀05民终2798号民事判决及河北省清河县人民法院(2018)冀0534民初786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河北省清河县人民法院重审。原二审诉讼费80元,退还给赵保森。
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杨从水、习红兰:
本院受理原告韩碧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山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旭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郝召强、张君芹: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冯维与被执行人河北旭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冯维已向本院申请执行并提出追加郝召强、张君芹为本案被执行人的申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追加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来本院领取相关法律材料。并定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进行答辩、举证,逾期则视为送达同时放弃答辩、举证权利。同时在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来本院到庭调查,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作出裁决。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邵琳:
本院受理原告彭林浩诉被告邵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等。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高欣邯、郭美珍:
本院受理原告魏立凯诉被告高欣邯、郭美珍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等。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玉平:
本院受理原告刘易端诉被告张玉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等。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贾晓光: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被告王彦彪、李蕊、石家庄凯磊商贸有限公司、李志新、贾晓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负一速裁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张桂峰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35427,特此声明。
乔建平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39463,特此声明。
邱金星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81091,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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