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2022年05月10日
第01版:一版

奏响平安狮城建设强音

——沧州市两级法院服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纪实

□ 通讯员 徐涵 付龙

河北法制报记者 陈兆扬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自2020年6月沧州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沧州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断延伸司法职能,积极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新需要,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创新社会治理、建设平安沧州作出新的贡献。

创新工作机制 助力市域治理

4月25日,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院长王桂凤带领院党组一行,来到法院包联企业——沧州市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仔细询问今年春节开工以来企业经营及疫情防控情况,同时向该企业发放了普法宣传资料,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解疑释惑……

法官联系人工作机制是沧州两级法院自2019年开始推行的一项创新性工作机制,它倡导法官跳出法院看社会,让法官深入体察社情民意,了解民间疾苦,并在民意评价中反观自身,对照差距改进工作,以此增强每一名法官的社会责任感,增添为民司法的动力。在此基础上,通过该机制的运行,不断将事后的诉讼解决纠纷延伸到事前的预警防范,实现矛盾有效预防和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高效运转。同时,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宣传融入日常工作中,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深入了解、深度认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所取得的成效。

据统计,仅2020年至今,沧州两级法院法官就线上线下联系走访单位企业43023次,提供法律咨询37857次,进行法治宣传19719次,发出司法建议1040条,完成诉前化解纠纷420件,为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作出了重要贡献。

延伸司法服务 化解行政争议

“5年了,困扰我们的问题终于解决了。如果不是法官积极帮助我们联系政府协调,我们公司停工停业的问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解决。”今年3月13日,沧州中院行政庭法官接到河间市某公司对河间市人民政府拆除设施、断电、责令其停工停业决定不服的起诉材料后,第一时间与起诉人的代理人取得联系,就案情焦点进行沟通,随后又通过河间市司法局联系了河间市有关部门,了解相关情况。在对起诉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有了初步认知后,办案法官立即利用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为双方进行协调。经过不懈努力,起诉人最终同意撤回起诉,行政机关也作出尽快推进相关工作的保证。困扰当事人5年之久的矛盾在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成功化解。

自2019年以来,沧州两级法院强力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坚持“府院共建、部门联动、自愿公正、便民高效”原则,对11类涉诉行政争议开展化解工作。3年多来,全市共化解507件行政争议,其中诉前化解211件,诉中化解396件。

对于一些涉及纠纷多、争议时间长、社会影响大或疑难复杂的案件,沧州两级法院领导积极参与,主动与行政机关的主要领导沟通协调。其间,成功化解了渤海新区房屋征收补偿纠纷系列案、张某要求行政赔偿案、刘某要求行政奖励案、王某与宋某要求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无效案等典型案件,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下转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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