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5月30日上午10时至2022年5月31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位于石家庄市桥西区胜利南街118号塔坛国际商贸城1号楼4单元2109号不动产,建筑面积59.76平方米。起拍价:600000元,保证金:100000元,加价幅度:20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李法官,电话0311-66758112,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谢鹏飞:
本院受理原告龚亚辉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6月24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磁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严俊霞:
本院受理原告武贵林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冀0427民初33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磁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李帅:
本院受理原告王志敏、高淑华诉你与第三人承德县金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2)冀0821民初89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文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承德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佳兴、平泉市朝天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泉支行诉你与平泉市朝天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与平泉市朝天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平泉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建平:
本院受理上诉人刘瑞从与被上诉人石家庄金诺担保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张冲、张建平、河北东云建材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2022)冀01民终460号民事判决,本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3799元,由上诉人刘瑞从负担。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李治国:
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庄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中心诉被告李治国、苏虎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被告苏虎于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02民初13770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丁海峰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证号为048231,特此声明。
赵绍佑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警号为005356,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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