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邢轩)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依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等法规,邢台市于5月11日起有序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
据5月10日邢台市交警支队发布的相关通告,首批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的区域为邢台市主城区(襄都区、信都区、开发区和邢东新区),其他县(市、区)可通过线上邮寄方式申请电动自行车号牌,线下启动时间将在“邢台交警”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陆续发布。集中登记上牌期间,将在车管所、社区、销售企业、保险公司、邮政等场所设置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网点,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首批开展的主城区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网点共60个,今后会根据登记上牌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群众可在市、县交警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的标准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简称“新国标”)或者《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简称“旧国标”)的,核发正式号牌(绿色)。既不符合新国标又不符合旧国标的为非标电动自行车,核发临时号牌(白色)。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免费。所有登记上牌服务网点也不得强制提供其他服务,不得违规收取或变相收取号牌工本费、拆装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