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陈颖)日前,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针对辖区校园周边存在的交通安全问题,邀请秦皇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区教育和体育局、共青团山海关区委代表等召开公开听证会。
近期,山海关区检察院在推进落实“守护学生出行安全”检察监督专项活动、“‘未’爱启航”主题系列活动过程中,发现山海关第二中学、山海关第三中学、山海关桥梁中学附近均存在不满16周岁未成年在校学生违规驾驶电动自行车现象,甚至有两人、三人乃至四人共乘同一辆电动自行车的情况,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且已有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紧扣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列举了社会公共利益受损情况,并从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法治宣传力度、建立沟通协作机制三个方面提出检察建议。秦皇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代表就听证事项及履职情况作出了说明,表示将根据检察建议书所列事项,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全面履行监管职责。
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一致支持检察机关向被监督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表示积极推动学生出行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共同维护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秩序和环境,是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教育部门共同的义务和责任。希望各有关部门以此次检察建议的制发为契机,多措并举、多点发力,形成监管合力,共同保障未成年人的出行安全、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听证结束后,检察机关根据听证情况依法制作了检察建议书,并当场向被建议单位进行了公开宣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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