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贾晓玲 袁榕)5月7日9时许,新河县人民法院“执行110”接到申请执行人王某提供的线索,称现已查找到被执行人毛某某车辆下落,使得原已无望的案件出现了转机。
在今年4月份终本结案的王某与毛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执行干警多次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未果,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确定线索属实后,新河法院执行局局长魏崇德迅速带领执行干警一行5人赶往车辆所在地。经查验,确认该车辆确系被执行人毛某某所有,遂立即对该车辆进行依法扣押,并由执行干警将该车辆带回新河法院存放管理。被执行人接到新河法院扣押手续后,主动上交车辆钥匙,同时承诺3日内履行还款义务。
此次执行行动出警迅速、完成顺利,整个行动用时不足一小时,这得益于执行法官与当事人的及时沟通联系,保障了执行线索的迅速掌握,从而及时采取执行措施,扭转办案局面,促进案件执结。
“执行110”是新河法院落实便民利民十件实事的又一创新举措,用于第一时间精准定位老赖行踪,实现24小时全天候快速执行出警。接下来,新河法院将用实用尽执行举措,最大限度保障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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