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树奇
深化新时代能动检察,推动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这是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提出的明确要求。时下,以检察新作为服务保障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为主旨的能动检察,已成为全国检察机关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生动实践。
众所周知,能动是指人的自觉、积极、主动的意识活动,也称主观能动性。而作为领导行使国家法律监督权能的最高检,其大力倡导的能动检察,则是指检察机关在党的绝对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 积极履职、主动作为, 自觉担当政治使命、宪法使命、时代使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着力实现检察履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更好地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需求和更高期待。
精读近年来全国两会上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量翔实的检察履职成效数据,无不令人真切地感受到:能动检察,正是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检察机关的实践创新,正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机关的笃实力行,正是新发展理念在检察工作的全面贯彻,这是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并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思路,这是深化检察改革、办好检察案件、用好检察职能、建好检察队伍、推动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最佳路径。
能动检察,从政治使命看,在党的绝对领导下,人民检察制度从诞生时就带有能动检察的属性。党的根本宗旨的践行始终彰显着自觉、积极、主动的能动特征,党的辉煌伟业的铸就也始终昭示着“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不懈的能动追求,人民检察一路走来的九十年,一直紧随党的光辉足迹勇毅前行。建党百年之际,党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凸显了党对检察工作的政治引领。踏上新的赶考之路,最高检大力倡导能动检察,根本目的就在于更好服务党领导国家高质量发展、守望民心这个最大政治、厚植党的执政基础,这一倡导有着强大的政治基因传承和政治使命担当。
能动检察,从宪法使命看,宪法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这就要求检察机关不论履行刑事、民事还是行政、公益诉讼的检察监督都必须是能动的监督。进入新时代,最高检大力倡导能动检察,彰显的正是主动监督、勇于监督、善于监督和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宪法使命担当。
能动检察,从时代大任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成为党和国家的时代大任。最高检在新的历史节点上大力倡导能动检察,更好服务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更好助力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正是对时代大任的坚定担当。
能动检察,“重”在担当,人民检察队伍中党员占比绝大多数,党员检察官理应牢记初心使命,把能动检察作为履行党员义务的政治担当;“要”在依法,明晰能动检察的基本前提是依法履职, 依法履职的至善追求是能动检察;“强”在能力,就是以不断提升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精准践行检察官誓言;“精”在创新,创新是时代进步的必然要求,最高检近年推出的实现法律监督“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的谋划、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探索,特别是相继制发的促进社会治理和保障生产安全等系列检察建议,都是富有成效的检察创新;“实”在质效,检察履职的质效事关法治中国建设、平安中国建设和更好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检察履职优质高效之基攸关“国之大者”。
履职求至善,大任方担当。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 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以贯之心怀“国之大者”,持之以恒践行能动检察理念,服务保障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之时代大任,人民检察定会展现新作为、彰显新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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