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刘巧敏 付桂娇)今年以来,廊坊市县两级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依法能动履职,进一步加大对民事虚假诉讼的监督力度,着力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向纵深推进。
找准破解民事虚假诉讼“发现难”突破口,廊坊市检察院于年初适时启动检察一体化工作机制,调配市县两级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精干力量成立了虚假诉讼监督办案专班,与基层检察院共享案件信息,集中开展虚假诉讼线索排查、调查核实、案件办理、学习研讨、质量评查。在加强纵向协作联动的同时,也注重横向沟通联系。廊坊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积极与刑事检察部门及时进行虚假诉讼案件的分析研判和线索移送,进一步拓展案源。对疑难复杂的涉刑民交叉虚假诉讼案件与刑事检察部门进行专门研讨,从案件定性、证据标准、程序适用等方面拓宽办案思路,增强监督合力。
为破解民事虚假诉讼“查证难”问题,廊坊市检察机关充分运用好调查核实权,夯实监督基础。民事检察部门综合运用查询、调取、复制相关证据材料,询问案件当事人,专业咨询等手段,用铁的事实和证据增强检察监督刚性。通过调取关联交易记录,理清当事人之间的资金往来;通过向鉴定机构核实,辨别鉴定意见的真伪;通过询问当事人,排除证据之间的矛盾;通过开启跨行政区域检察机关的合作,解决异地调查工作难题……今年以来,廊坊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从全市办理的刑事虚假诉讼案件及诈骗类等案件中甄别出十余件民事虚假诉讼线索,并将这些线索交由各对应基层院开展调查核实。其中,永清县检察院对交办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案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大厂检察院对一起虚假诉讼案件提请抗诉。廊坊市检察院对两起虚假诉讼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凝聚司法合力,健全工作机制”,廊坊检察机关以此为破解民事虚假诉讼“推进难”的着力点,逐步加强和完善与公安、法院等机关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一方面,积极落实公检法三机关会签的《关于防范和查处民事虚假诉讼案件的若干意见》,在查办虚假诉讼案件过程中及时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借助公安机关侦查力量,搜集固定证据,增强虚假诉讼打击合力。另一方面,针对存在虚假诉讼违法犯罪的已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拟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在提交市院检委会讨论前,通过再审检察建议前置会商程序就有关案件情况与法院充分沟通交流,凝聚司法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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