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11日
第07版:检务观察

公开听证+检察建议

香河检方以高质量履职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河北法制报讯 (邢浦青)近日,香河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一起售卖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时,积极履职,召开刑事案件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实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该案犯罪嫌疑人在其经营的保健品店内售卖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的食品,属于有毒、有害食品。香河县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该案后,承办检察官发现该案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认罚,且其经营时间较短、经营数额较小,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4月13日,香河县检察院针对该起食品安全相关案件组织召开了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值班律师到场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该起案件的基本案情及相关证据。听证员对犯罪嫌疑人详细询问了涉案食品的来源、售卖对象、盈利情况等问题。经讨论商议,听证员们认为该案犯罪嫌疑人起初对有毒、有害食品认识不足,售卖行为的主观恶性较小,且其认罪认罚态度较好,没有造成人身伤害,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拟不起诉决定。

“我同意检察机关拟作的不起诉决定,同时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堵塞漏洞。”参加听证会的廊坊市人大代表刘顺生说。刘顺生曾多次参加刑事案件拟不起诉听证会,对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贯彻落实非常赞同。

群众对食品安全认识不足、防范意识不够,使此类涉及食品安全案件在县域内呈现时有发生的特点,一定程度上暴露了监管漏洞。4月21日,香河县检察院从这起案件出发,召开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座谈会,邀请香河县公安局食药安大队代表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代表参加,共同商议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新方法、新举措。会后,香河县检察院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对县域内食品交易市场的巡查力度,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向群众普及有毒、有害食品种类等知识,使消费者建立起食品安全保护意识,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

据香河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将进一步通过公开听证与检察建议相结合的做法,不断提升食品安全关注度,增加检务透明度,提高群众满意度,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推动法治社会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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