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王絮冬
通讯员 徐国宁
“没想到我们的纠纷通过网络就解决了,太方便了,真的很感谢咱们法庭,太感谢你们了!”5月6日,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窄岭法庭法官刘桂平接到了来自深圳的感谢电话。近日,丰宁法院窄岭法庭通过“云审系统”和多元化解,成功调解了涉及天津人张某和深圳人卢某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张某系天津人,卢某系深圳人,被告丁某系丰宁人,三方相隔2000多公里。2020年5月19日,张某和卢某一起支付了60000元货款,向丁某购买了2000件安全头盔,并要求丁某向指定地点运输货物。但后来,张、卢二人迟迟未收到货物,与丁某交涉未果后,无奈之下,二人于今年2月16日将丁某起诉至丰宁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刘桂平考虑到疫情形势和距离因素,先通过电话联系了双方当事人,被告丁某表示愿意在一定时间内分期返还货款,但原告卢某表示出了对丁某的不信任,不同意该调解意见。4月15日,刘桂平通过“云审系统”安排3人网上开庭,让大家面对面沟通,化解心中芥蒂。庭审中,二原告言辞激烈指责对方不讲信用,被告明知有错在先,却始终不能确定还款时间,纠纷化解进入了瓶颈。
庭审后,刘桂平决定通过多元解纷机制化解这起案件,遂协同特约调解员孙东岭共同分析案情。孙东岭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双方无法达成调解意向的原因在于丁某不能提出准确还款时间和数额,只要丁某给出确定的时间偿还货款,原告方自然就同意调解了。刘桂平与孙东岭认真分析后,再一次拨通了被告丁某的电话,向他阐明目前解决纠纷的唯一途径就是尽快偿还全部货款,让双方都能从困扰中解脱出来。经过法官耐心劝说,丁某最终同意于4月28日前偿还全部货款,并于4月28日将60000元全部交至法庭。二原告领取货款,这起合同纠纷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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