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建新 李文宣 张铁路
近日,河间市人民检察院对涉嫌聚众斗殴罪的王某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召开附条件不起诉宣布仪式,同时对其余15名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组织、参与者依法予以训诫。这次宣布仪式,还通知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到场,并邀请了社工老师、侦查人员、辩护人参加,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本案系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郝某、程某因在某软件上相互评论引发口角进而约架,后双方共纠集十余名未成年人参与殴斗。其间,被程某约去的王某持棒球棍将刘某击打致轻伤。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将王某移送审查起诉,检察官经审查认为,该案存在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客观行为,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系典型的聚众斗殴案件,故依法改变定性。
经审查,王某并非此次斗殴事件的首要分子,因重哥们儿义气盲目参与,且被害人刘某致伤的一棍也系在被对方几人共同殴打的情形下反击时挥出,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另结合社会调查,其平时不爱惹事,且在取保候审期间思想、工作较为稳定,认罪悔罪态度明显,根据相关情节可量刑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结合相关情况,该院依法对王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在附条件不起诉宣布仪式上,检察官和侦查人员、辩护人、法定代理人、社工老师分别对王某进行了针对性的训诫教育,同时结合王某当场表现出的与家长思想隔阂、交流不畅等问题给予了适时引导,鼓励其与母亲突破心理隔阂,有效沟通,逐渐改善亲子关系。在对其余15名未成年人开展的训诫会上,检察官和侦查人员、社工老师分别针对他们各自存在的诸如对自身错误认识不清、法律意识淡薄、日常行为盲目、悔过不明显等问题作出了训诫教育,鼓励他们明德守法,珍惜自由时光,奋发努力,争做优秀少年。
与此同时,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部分未成年人家长存在对孩子的错误视而不见、不以为然,家庭教育缺失或不当等问题,检察官与社工老师对其进行了训诫及家庭教育指导,使其对父母监护、教育子女的重要性,家庭教育的内容、方式等有了较清晰、深刻的认识,并分别向其送达了督促监护令。涉案未成年人家长代表当场表示,将吸取这次教训,改善家庭教育方式方法,承担起监护责任,呵护孩子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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