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办案中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案件进行了检察监督。
本次监督采取书面检察和现场检察的方式,通过查阅相关的执行法律文书、实地检察指定的居所、与办案人员和被监视居住人谈话等方式调查了解监视居住执行的具体情况,当场指出了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合规问题。公安机关认可指出的问题,并表示完全接受、认真改正。 席娟 阴启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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