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文杰
5月5日凌晨,高速交警冀州大队接到报警,当事人称其所驾车辆在邢衡高速邢台方向173公里处碾压异物导致爆胎,停在高速公路上无法移动。接到报警后,该大队立即出警,并通知救援单位赶往现场,提醒驾驶人做好安全防护,等待民警到来。
民警到达现场后,询问司机及乘客有无受伤,司机蔡某回答“无人员受伤”。当民警询问车上有几人时,蔡某回答:“车是7座的,已经坐满了。”蔡某的这句话引起了民警的警觉,怀疑该车辆存在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于是民警向其中一名乘客进行了详细询问,该乘客承认自己向蔡某微信转账支付了搭乘费用,并让民警查看了其与蔡某的聊天记录及微信付款记录。民警现场又对其他乘客进行询问,了解得知,他们都向蔡某微信转了账。据此,民警确认了司机蔡某存在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
民警通过与蔡某沟通了解到,蔡某驾驶车辆送一车人从天津去往河南南阳,收取每人400至500元不等的乘车费。蔡某称自己事业失败,还要还各种贷款,自己这么做也是没办法的事,也知道自己错了。民警当场对蔡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向乘车人讲解了乘坐非营运车辆的危害,提醒大家出行要乘坐正规车辆。目前,涉事车辆与驾驶员已经被移交至衡水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做进一步处理。
高速交警提示:非营运车辆驾驶人无营运从业资格,缺乏必要的安全行车和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司机既无经济赔偿能力,又无法得到保险理赔,受害乘客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提醒广大群众出行一定要乘坐正规营运客车,切不可贪图一时方便或省钱而忽视交通安全,致使个人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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