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田宪忠 通讯员 王征 郭雪萍)5月10日,永清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成功审结一起医保诈骗案,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据悉,该案的起因是被告人在工地干活时不慎从高处坠落,造成腰部、右脚腕、左眼多处受伤,伤情十分严重,治疗费用高达21万元。包工头在垫付18万元医疗费后,便以没钱为由拒绝支付剩余费用。由于被告人家庭生活困难,同时本人抱有侥幸心理,于是虚构自己从家中房顶坠落的事实,通过卫生院向永清县医疗保障局城乡居民医保所提交医疗保险报销申请,报销了9万多元治疗费用。案发后,被告人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及时将报销的9万多元治疗费用退回到永清县医疗保障局的指定账户。根据以上事实,永清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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