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张蕾)近日,滦南县公安局南堡海防派出所民警经过积极联系协调,成功帮助辖区一加油站追回加油款。
5月5日下午,辖区某加油站工作人员张女士来到南堡海防派出所报警,称前一天傍晚,有人加油后扫完码就离开了,但其并未收到加油款。经了解,张女士上班期间,有一辆车到加油站加了200元的汽油,加完油后,司机扫了一下工作人员提供的收款码。由于一时疏忽,张女士没有即时进行核实,便让司机离开了。次日换班,张女士核对加油款时发现营业额少了200元,立即报警求助。
接警后,民警通过调取公共视频,将进入加油站加油的车辆与收款时间逐一核对,发现在5月4日18时许,有一辆白色轿车进入加油站加油,但在该时间段工作人员并未收到加油款,且该白色轿车正好加了200元的汽油。民警根据该车信息查询到车主,并与其联系。后经了解得知,当时该车司机听工作人员说可以扫码参加优惠活动,其在扫码后便以为完成了支付,当时也没仔细确认,未发现支付失败。经民警协调,司机查看了手机交易记录,确认自己未成功支付加油款,便将加油款转给了张女士。事后,张女士通过电话对民警表示感谢。
民警提醒:当下,广大市民出门购物或办事,手机支付已成为一种普遍的方式。当客户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等方式付款时,商家和客户均需要及时查看钱款是否到账,以免造成损失和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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