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18日
第05版:检察周刊

被确定为全国首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单位以来,唐山市检察院陆续吸纳社会各界力量,不断深化合作,推动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保护有效衔接——

做强做大未成年人保护“朋友圈”

□ 通讯员 吕超

河北法制报记者 牛继芬

连日来,来自唐山市不同行业,具有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困境儿童救助等工作经验的10名专业人士陆续兼任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检察官助理,为未成年人检察案件办理鼓劲助力。

“唐山市检察院被最高检、团中央确定为全国首批委托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单位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持续优化理念,陆续吸纳团市委以及社工组织、爱心企业等社会力量,不断深化合作,推动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保护有效衔接,在全社会形成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合力。”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志宏介绍。

多年来,唐山未检人坚持“双向保护”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广泛联系社会各界力量,自觉将检察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五大保护”,真正实现“1+5>6=‘实’”的良好效果,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全面多维的综合保护。

吸纳社会力量 70余人成为未成年人保护“社工师”

小丽(化名)是一名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受害人,2021年通过网络与30岁的李某确立恋爱关系。其间,李某明知小丽不满14周岁,仍与其发生性行为。案发后,为了避免因询问方式不当或反复询问对小丽造成“二次伤害”,办案、医护等相关人员在唐山市未成年人关爱中心暨“一站式”办案区对小丽进行取证、心理疏导、检查治疗等工作。

“唐山市未成年人关爱中心暨‘一站式’办案区于2020年揭牌,旨在进一步加强对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救助及保护工作。”唐山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负责人介绍,关爱中心的设立也是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一个初步成效。

“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是将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心理疏导、社会观护、未成年被害人救助等工作交给专业社团组织,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相配合的工作机制。”检察官介绍。

2019年4月,唐山市检察院被确定为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单位后,两级检察机关先后建成全国首家未成年人司法社工组织、未成年人关爱中心及医疗机构“一站式”办案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基地,与唐山师范学院联合组建“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志愿者服务队”,70余人成为未成年人保护“社工师”。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唐山市未成年人犯罪率逐渐下降,社会力量参与率逐年增高,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观护帮教、救助帮扶等工作多次获得省市委领导的认可。试点工作获评“2020年唐山市十大改革创新经验”,建设成果在全省推广,唐山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全面、全程、全方位多维立体工作模式初具雏形。

播撒法治种子 170余名专业人士加入“护未”宣讲队伍

2021年12月3日,唐山市检察机关“护未天使”法宣团启动仪式暨第一期法治联讲活动在唐山市检察院举行。

“‘护未天使’法宣团是我们探索整合全市之力、开展全面专业优质高效普法宣传活动的一次创新之举。”唐山市检察院未检工作主管领导介绍,借助这一宣讲载体,全市检察机关努力把“护未天使”法宣品牌推向全国,成为唐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法治宣传力量的最优增长极,最大限度预防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同年底,唐山市政法机关“护未天使”法宣团应运而生,不仅吸收了全市公检法司部门普法力量,也吸引妇联、团委、民政等部门以及众多专业人士、志愿者加入。短短三个月已吸纳政策法规、特殊制度、实务案例宣讲人才170余人。

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附条件不起诉考察集中帮教,春节制作新年“家书”帮教视频送进高墙……宣讲团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羁押矫正场所,面向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等人员,开展强制报告、防校园欺凌等各类法治教育187场次,受众16万余人。(下转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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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8 被确定为全国首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单位以来,唐山市检察院陆续吸纳社会各界力量,不断深化合作,推动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保护有效衔接——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40687.html 1 做强做大未成年人保护“朋友圈”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