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19日
第05版:法治河北周刊

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省司法厅出台意见服务保障法治乡村建设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世杰 通讯员 谷峰)日前,省司法厅制定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着力推进涉农领域立法,规范涉农行政执法监督,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保障困难群众获得优质法律援助,促进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等工作,积极服务保障全省法治乡村建设。

根据《意见》,我省将着力加强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领导,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立足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完善相关政策,整合服务资源,创新工作方式,健全便民措施,努力实现涉农法律法规和配套保障措施更加完备,法律服务供给模式更加完善,执法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的工作目标,为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强法治保障。

《意见》明确了11项主要任务:着力推进涉农领域立法,积极推动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制定出台,进一步对乡村振兴促进法进行细化;着力规范涉农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职责和权限执法;着力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稳步推进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常态化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浓厚基层法治氛围;着力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加强乡镇(街道)、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心、站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着力促进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持续推进村(居)法律顾问“五个一”“100+100党支部结对”活动,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着力保障困难群众获得优质法律援助,推行“优先办、重点办、协作办”的“三办”工作方法,做到法律援助服务高效化、便捷化、可及化;着力深化“公证进乡村”,大力推进公证服务向乡村延伸,依托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公证咨询联络点,让农村群众获得更加便捷的公证服务;着力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进农村”,积极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有计划地推进鉴定机构进驻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着力推进乡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按照“研判到位、排查到位、化解到位、报告到位”要求,持续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依法组织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着力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积极指导乡镇(街道)、村(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工作,深入推进基层普法依法治理,积极推动基层政府依法行政。

根据工作部署,我省将把法治乡村建设作为助力乡村振兴的基础工作来抓,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经费保障,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创新发展,广泛宣传法治乡村建设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扩大社会关注度与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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