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19日
第06版:平安·经验

安新县检察院探索构建“1+3+N”家长学校工作体系

强化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

河北法制报讯 (赵哲)安新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发现,涉罪未成年人和部分未成年被害人不同程度存在家庭教育缺失或不当的问题,这也是产生“问题孩子”、校园欺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严重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安新县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共同探索,构建“1+3+N”家长学校工作体系。

“1+3+N”家长学校工作体系,是安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教育局、民政局等9部门建立的,以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为主体、三个建设实施点为支点、多个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为触角,一主体、三支点、多触角的综合立体化工作体系。

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一主体),是指以服务社会、服务家长、服务未成年人为宗旨,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为原则,以推进家庭教育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为目标,以《安新县家长学校建设实施办法》为依据,开展家长学校会签单位综合办公、课题研究、培训指导、聘任邀请和宣传推广等工作。今年以来,该院在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挂牌设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建立家长学校建设综合办公地点。

建设实施点(三支点)是指通过依托软硬件设施较为先进学校的便利条件和优势资源,直接面向全县未成年人和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并承担家长学校的示范推广、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家庭教育新课题的实践探索和承办家长学校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线下活动。自去年底开始,该院先后在安新中学、白洋淀中学、实验中学3所学校设立安新县家长学校建设实施点。

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多触角),即在具有一定便利条件和人员基础的情况下,在各乡镇中小学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固定工作地点和活动场地,常驻一名及以上家庭教育指导员面向当地社区或乡镇常态化开展工作,并与指导中心、建设实施点联合举行大规模线下活动。

目前该院已在安新小学、淀南中学等7所学校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1+3+N”家长学校工作体系已显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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