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蠡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11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将司法便民举措落到实处。
蠡县某物业公司因多名业主不支付物业费诉至法院。在征求业主和物业公司同意后,诉前调解中心决定上门调解。调解现场,业主表明对小区居住环境和物业服务不满。调解法官从“法理”和“情理”两个角度,站在双方的立场释法明理,希望物业公司能够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创建宜居的小区环境。经调解,部分业主与物业公司达成了一致协议,11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得到解决。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将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增强业主对物业公司的信任感。
霍群丽 张鑫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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