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23日
第08版:法苑播报

既解“法结” 又解“心结”

——武强法院心理辅导研学实践基地深度介入调解信访案件工作纪实

□ 刘娟宁

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2021年12月以来,武强县人民法院尝试将心理疏导引入调解、信访等工作中,积极探索“心理疏导+法律调解” 化解矛盾纠纷新路径,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近日,心理辅导研学实践基地正式挂牌,为该院保持高调解率(诉前+诉中)、信访零存量提供了理论支撑和实践保障。

积极谋划“基地”建设 提升司法人文关怀

武强法院坚持搭平台、组团队、抓培训等多措并举,不断完善心理辅导研学实践基地建设,保障心理辅导深度介入调解、信访工作,有效助力纠纷实质化解。

搭平台,营造温馨氛围。该院专门打造了“矛盾调解心理辅导中心”,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装饰布置。中心内按照斜坐法摆放沙发、茶几等,室内光线柔和、色调和谐,凸显暖心风格,让当事人一进中心就能感受到放松、舒适、平静的氛围,形成公平、中立的心理暗示。

组团队,打造专业队伍。武强法院从具有心理学及法学双专业背景的干警中,择优选出获得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的两名干警,由她们牵头,组织各业务庭室的司法辅助人员,组建了两支“法律+心理”双专业团队。两个团队分别负责调解和信访中的心理辅导工作,对需要心理介入的案件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

抓培训,提升工作能力。该院高度重视心理学知识培训,一方面,为干警购买《法庭上的心理学》《审判心理学》等工具书,利用工作之余,由专业团队牵头人导学、干警个人开展自学,着力提高干警情绪控制、心理疏导和化解矛盾能力;定期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高校教授对干警进行系统培训,并将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纳入培训范围,鼓励他们在接访、调解等工作中运用专业心理知识,提高工作效能。

健全“基地”工作机制 深化心理辅导运用

该院“法律+心理”双专业团队经过深入研究,提炼出了“调解案件,先调心情、后解案情”和“信访案件,先信来者,后访缘由”等纠纷化解的基本心法,通过心理疏导审视事实真相、心理调适厘清诉讼目的、心理干预实现定分止争,形成了案件全流程心理辅导机制,最大程度地推进矛盾实质性化解和社会关系的有效修复,取得了显著成效。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要对案情、当事人的家庭状况、人格特点等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填写《纠纷化解心理服务评估表》,认为需要对当事人进行心理干预的,及时报矛盾调解心理辅导中心,形成对接机制。今年3月份,小范法庭办理了一起离婚案。原告刘某与被告郭某某结婚已近20年,婚后育有一女一子。由于性格原因,二人经常因琐事争吵,常年的小怨小隙加深了双方的隔阂,伤害了夫妻感情。2014年,原、被告发生激烈争执后,一直处于分居状态。原告刘某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提起离婚。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与原、被告沟通,发现双方表达更多的还是家庭和孩子。凭借审判经验,法官判断,解开夫妻双方的“心结”是挽救这段婚姻的最大希望。于是,法官引导原、被告来到矛盾调解心理辅导中心,由专业团队的心理辅导员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和调适。心理辅导员灵活运用倾听、提问、共情、鼓励等心理学技术方法,为原、被告双方提供情绪宣泄和心理倾诉的机会和平台,舒缓了他们的对立冲突。双方从最初互相埋怨指责逐渐转变为后来都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对婚姻有了新的认识,重塑了家庭责任感。他们决定给子女做个好榜样,并开始加倍关心呵护对方,家庭关系变得温暖和融洽起来,离婚矛盾就此化解。

对信访案件和存在信访苗头隐患的矛盾纠纷,武强法院认真做好判后答疑,从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入手,使上访者“坐得下、听得进、解得开”,提升了信访接待、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近日,街关法庭受理了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原告王某、李某结伴外出时发生交通事故,李某受伤较为严重,被鉴定为两处十级伤残。法庭支持了李某、王某人身损害赔偿的请求,李某因伤残获得较多赔偿。同样被车撞伤、同样住院多日,王某想不通凭什么自己得的赔偿金比李某少,反复要求法官判给自己与李某同样多的赔偿金。考虑到王某已60多岁,原来就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这次事故更加重了其身体负担,心理情绪积攒到诉讼阶段,肯定需要发泄。于是,承办法官将该案报到矛盾调解心理辅导中心,将心理辅导机制引入案件办理。心理辅导员采用倾听、关注、共情等多种参与性技术进行沟通,帮助王某释放负面情绪、排解心理压力,有效稳定了王某的非理性情绪。承办法官又适时帮王某算了一遍人身损害赔偿的经济账。王某终于释然。

拓宽“基地”功能定位 促进研学实践一体

在心理辅导研学实践基地,武强法院引入司法大数据统计,分析各类案件背后的特点和趋势,并结合法官在诉讼、接访中的经验判断,对各类案件当事人的心理特征、问题诱因等要素深入分析,总结当事人的心理活动规律。目前,初步归纳出几种类型的当事人,需要在办案过程中引入心理辅导机制。司法预期过高。有的当事人认为自己占了“理”,法院就应该满足其全部诉求,寄希望于法院可以解决其所有问题,但是无法合理评估自身诉求,诉讼风险意识偏弱,一旦目的得不到满足,极易产生心理问题。自我认知固化。有的当事人片面理解法律条文,找到对自己有利的条款便以偏概全,认为凡是与自己意见相左的均是不合法的、无理的,错误观念不易得到纠正。个人情感宣泄。有的当事人先入为主,认为社会、政策对自己不公平,强调自己为弱势群体,通过诉讼和信访发泄心中不满,埋怨他人,有的明知自己的诉求不合法、不合理,仍借信访宣泄情绪,追求利益最大化。

同时,武强法院积极与省内高校联系,初步确立了涉诉纠纷化解心理学研学课题,吸引心理咨询专业的大学生到法院开展课题研究、实践活动,并通过追踪、走访接受过心理干预的案件当事人,总结改进心理辅导司法活动的方式方法,将工作成果进行系统化、理论化的提炼和推广,努力为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提供新的视野角度和模式路径。

河北法制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2 河北法制报社 全媒体发展中心
冀ICP备17032488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2-05-23 ——武强法院心理辅导研学实践基地深度介入调解信访案件工作纪实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40899.html 1 既解“法结” 又解“心结”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