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孙长林)《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2年5月1日正式实施,省公安厅确定5月份为《条例》集中宣传月。为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提高群众依法维权的观念,我省公安机关广泛开展宣传宣讲,扎实推动《条例》落地实施。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按照系统抓、抓系统的要求,全方位推进《条例》学习活动,石家庄市公安局、邢台市公安局、冀中公安局把《条例》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石家庄市公安局审议通过《信访工作表彰奖励办法》;承德、雄安新区、辛集、定州公安机关采取集中宣讲授课方式,引领民警知《条例》、懂《条例》、用《条例》;沧州市公安局开展“县级公安局长谈信访”活动,形成了一批切实管用的学习成果;张家口、保定、廊坊、秦皇岛、邯郸市公安局各级信访部门认真开展专题学习;廊坊、秦皇岛、唐山、衡水市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一线,结合信访案件以案释法,帮助制定针对性化解信访案件措施。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还通过举办展览、在线访谈、知识竞赛、发放资料、主题征文等形式,多形式、多视角、多层次向社会宣传《条例》内容,努力扩大受众覆盖面,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