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章彤华)全省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成率为96.4%,全省刑事案件破案率同比上升11.5%,被纠正违法数量下降26.8%,执法质量考评优秀案件比例提升10.2%,重大执法安全事故“零发生”。5年来,全省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法治公安,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得到显著提高。
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着力整治执法顽瘴痼疾。在全国率先推行受立案制度改革,全省市县公安机关案管中心对受立案工作统一归口管理;先后开展了轻伤害案件办理、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及违规取保候审、违规“查、扣、冻”等执法突出问题治理,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了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研发“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在全国率先向社会公开全部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和行政复议决定文书,向控告人、被害人等特定对象公开54类警情处置和案件办理信息。5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共向案件当事人公开268万余件行政、刑事案件办理进度,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决定文书43.5万余份、行政复议决定文书2350份,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出台证据标准指引,法制部门提前介入,配合办案部门做好专案攻坚、案件会商;在重大疑难案件办理中,严格法制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问题和瑕疵。针对执法办案中收集固定证据不规范、执法尺度不统一等薄弱环节,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出台了680余部执法制度规范,为民警提供了办案指引和操作标准。
省公安厅组建了法律服务保障专班,建立涉疫案件“提级审核”制度,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制定发布《关于依法从严查处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出台《公安机关疫情防控和执法执勤十项提示》等制度规范。2020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和服务工作,为全省防疫大局创造了良好法治环境。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共高质量办理涉疫案件3600余起,为疫情防控工作深入有序开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全省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法治理念教育,加强能力建设,增进法治素养。常态化组织开展基本级和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明确要求未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的民警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目前全省在职民警共有2184人取得高级执法资格,基本级考试通过率达到99.8%,公安队伍整体执法素质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