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25日
第04版:民生

老人被撞私了后发现骨折 滦州交警走访调查找到肇事者

河北法制报讯 (岂淑娟 张美娟)发生交通事故,有些人感觉伤势不重就采取私了方式,殊不知这样做很容易引发纠纷。近日,滦州市一老人被撞后,觉得自己没什么事便和对方私了,结果回家后感觉身体不适,于是求助警方。滦州市公安交警大队民警仅用一天时间就锁定了肇事者。

5月5日10时许,72岁的刘大爷步行回家时,被一辆小型客车碰倒在地。刘大爷当时感觉自己身体没什么事儿,就让对方司机走了,没有报警,没想到回家后感觉胸部不适,去医院检查发现头部、胸部外伤,左侧第7肋骨骨折。刘先生年纪大了,没记住对方的车牌号,也没有要对方的联系方式,又没有报警,这可怎么办呢?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其家人找到滦州市交警大队雷庄中队报警。接警后,雷庄中队民警根据当事人的描述,以事发地点为中心,调取了附近商铺、路口所有的视频录像一一甄别,终于锁定了嫌疑车辆。经询问,车主李某承认在这起事故中碰到了受害人,并表示愿意协商处理。目前该起事故通过民警协调,双方已达成赔偿协议。

5月16日,刘先生家属来到雷庄中队,为民警送来书有“为民解难,尽职尽责”的锦旗,表达他们对办案民警的感激之情。

民警提醒:哪些情况不能私了

私了固然是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一种方式,它有利于尽快恢复交通、解决纠纷,但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可以私了。私了的前提是当事人在现场就事故事实及责任达成一致。一般来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保护现场,等候处理,不能私了:(一)对事故事实有争议的;(二)造成人员伤亡的;(三)车辆不能行驶的;(四)一方驾驶员属酒后、无证驾驶、驾驶无号牌机动车辆的;(五)碰撞固定物的单方交通事故;(六)肇事人所驾车辆为外省市号牌,且不能当场赔付的。

需要强调的是,如果遇到符合私了的情况,当事双方应及时就基本事实及责任写成书面材料并签字,也可以用相机拍照,对事故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形由当事人签字共同确认,以避免事后突然反悔产生纠纷,并可为提起诉讼留存相关证据。

河北法制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2 河北法制报社 全媒体发展中心
冀ICP备17032488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2-05-25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41082.html 1 老人被撞私了后发现骨折 滦州交警走访调查找到肇事者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