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任晓梅 王立薇)近日,遵化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治已病,防未病”上的积极作用,以类案监督为切入点,立足“查病”发现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规律和深层次原因,加强诉源治理,监督公安机关撤销6起醉驾案件,收到良好效果。
遵化市检察院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派驻的检察官在介入办理一起醉酒危险驾驶案件过程中发现,公安机关将涉案二轮电动车认定为“机动车”,存在鉴定不当问题。遵化市检察院第一时间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对涉案二轮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范围进行了认真探讨,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最终形成了涉案二轮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范围的一致意见。为切实杜绝此类案件的发生,遵化市检察院与当地公安局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对同类案件进行专项排查,又发现5起类似案件。
为使监督与协作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增强司法公信力和认可度,遵化市检察院牵头与公安机关对上述6起醉驾案件统一召开了专题听证会。社会各界听证代表一致同意公安机关将6起案件统一作出撤案处理,并对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共同探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对双方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表示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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