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红霞 李佳驹
“感谢检察官,我今天收到了再审判决,那笔莫名其妙的贷款不用我偿还了,太感谢了!”5月18日,由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检察监督案,经原审法院再审后获改判,申请人得以免除共同偿还借款的责任,激动不已的当事人王某给办案检察官打来电话,由衷地表达谢意。
莫名其妙成了被执行人
一年前,家住石家庄市区的王某突然发现自己成了被执行人,银行卡被冻结,仅有的住房被查封,这让生活本就拮据的一家人陷入困境。王某经过查询发现,其前夫在2016年7月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双方的名义将家庭共有的住房抵押担保,向银行贷款60万元。2019年3月,因前夫无力偿还,银行将她和前夫诉至法院。诉讼期间,王某前夫未出庭应诉,也没有通知她,造成其诉权丧失。银行胜诉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查封了王某的住房、冻结了银行存款。
获悉相关情况后,王某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因无法证明借款合同中王某签名并非其本人书写,法院驳回了王某的再审申请。求告无门的王某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来到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对上述民事生效判决进行检察监督。
检察监督维护当事人权益
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进行了全面审查,发现该案的关键在于借款合同中王某签名是否为其本人书写。只有对借款合同书上王某笔迹进行鉴定,才能为本案提请抗诉提供扎实的证据支持。为此,承办检察官调取原审案卷进行详细审查,依法向债权人调取借款合同书等原件,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笔迹鉴定。司法鉴定机构经过鉴定,出具了“借款合同、借款人配偶声明、贷款申请表中王某签名均不是王某签写”的鉴定意见。
藁城区检察院经过分析研判,拟提请抗诉,就该案向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进行汇报。石家庄市检察院全面了解办案情况,并对办案理念、办案方式、本案关键问题进行了详细指导,同意藁城区检察院就该案提请抗诉。随后,石家庄市检察院依法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指令藁城区法院再审。日前,藁城区法院经再审作出判决,由王某前夫偿还银行借款本金及相关利息。
司法救助凸显温情
承办检察官在办案中获悉,人到中年的王某于2014年遭遇车祸,落下了二级伤残,生活不能自理,没有生活来源。后来,王某前夫与王某分居,双方于2018年办理了离婚手续。王某与年迈的父母共同生活,但母亲患有风湿性关节炎,双手变形,全家人的生活来源只有其父亲打工赚取的微薄工资。王某年逾七旬的父母平时不仅要照顾残疾的她,还要照顾其正在读小学的幼子,家境非常困难。
在办理案件中,虽然司法鉴定为提请抗诉提供了证据,但鉴定费用进一步加重了这一家人的负担。
案件承办人将王某因案增贫的情况反馈给负责司法救助的控告申诉部门。控申部门及时沟通,优先评估,加快审批。经审查,王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控申部门第一时间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最终为王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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