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孟艳青)一男子醉酒驾驶,面对民警检查哭求民警放过自己,但无论如何表演,最终还是受到相应处罚。
5月15日晚10时许,邯郸市公安交巡警支队临漳县大队民警在城区建安路与铜雀大街交叉口设卡开展酒驾夜查工作时,李某驾驶小型汽车在距检查点不远处将车停在路边,企图逃避检查,被民警当场查获。李某拒不接受检查,在民警耐心劝导下才接受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97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民警要将李某带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李某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遍遍向民警求放过。到达医院后其更是拒不配合,坐地不起哭求民警放过自己。无论民警如何教育劝导,李某依旧不配合。警告无效后,民警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才完成抽血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7.1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李某作出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李某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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